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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525-2002 農業糖類用活性炭是中國針對農業糖類(如蔗糖、甜菜糖等)生產中使用的活性炭制定的行業標準,主要用于規范活性炭在糖類脫色、凈化等工藝中的應用。以下是其核心內容及重點要求:
該標準適用于農業糖類生產中使用的顆粒活性炭和粉末活性炭,主要用于糖液的脫色、除雜和凈化。
1. 物理性能
粒度:顆粒活性炭的粒度范圍應符合規定,通常為0.5~4.0 mm;粉末活性炭的粒度應≤0.075 mm。
強度:顆粒活性炭的機械強度(耐磨強度)應≥90%,以確保其在糖液處理過程中不易破碎。
水分:含水量應≤5%,避免影響吸附性能。
2. 化學性能
灰分:灰分含量應≤10%,過高的灰分會降低活性炭的吸附性能。
pH值:pH值應在6~9之間,確保活性炭的化學穩定性。
3. 吸附性能
碘吸附值:碘吸附值應≥800 mg/g,反映活性炭的微孔發達程度和吸附能力。
亞甲基藍吸附值:亞甲基藍吸附值應≥120 mg/g,表征活性炭對較大分子有機物的吸附能力。
糖液脫色率:糖液脫色率應≥70%,確保活性炭在糖類生產中的脫色效果。
標準規定了各項指標的檢測方法:
粒度:采用篩分法測定。
強度:通過球盤法或轉鼓法測定耐磨強度。
碘吸附值:按GB/T 7702.7-2008規定的方法測定。
亞甲基藍吸附值:按GB/T 7702.6-2008規定的方法測定。
糖液脫色率:通過模擬糖液脫色實驗測定。
1. 抽樣:每批產品按5%的比例隨機抽樣,確保樣品具有代表性。
2. 判定規則:若檢驗結果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3. 復檢:對不合格項目允許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1. 包裝:活性炭應采用防潮、防污染的包裝材料(如編織袋或塑料袋),并標明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等信息。
2. 運輸:運輸過程中應防止雨淋、暴曬和機械損傷。
3. 貯存: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中,避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放。
1. 脫色性能:糖液脫色率是衡量活性炭性能的關鍵指標,需嚴格控制。
2. 強度與粒度:確保活性炭在糖液處理過程中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和穩定的運行性能。
3. 清潔生產:鼓勵采用低灰分、高吸附性能的原料和生產工藝,提升產品質量。
NY/T 525-2002 通過明確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規范了農業糖類用活性炭的生產與應用,確保其在糖液脫色、凈化等工藝中的高效性和可靠性。其核心在于控制脫色率、吸附性能和強度等關鍵指標,推動活性炭行業在農業糖類領域的技術進步與標準化發展。